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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澳洲

下列资料由澳洲驻香港领事馆提供
国 家 : 澳洲
生 效 日 期 : 2014-01-28
电 话 号 码 : 2585 4139
地 址 : 香 港 湾 仔 港 湾 道 25 号 , 海 港 中 心 24 楼
办 公 时 间 : 星期一至五,(入证) 08:30-12:00 , (电话查询) 08:30-11:00
证件类别 是否须办签证 签证表格 近照 身份证 工作天 证件所需有效期 可停留期限
电子签证 (ETA) - - 副本* 2天(如获批核) 6个月 3个月
一般旅游签证 (非电子签证可代办之证件) 1 1 副本 2星期以上(由领事馆通知) 6个月 -
海外雇佣 1 1 副本 2星期以上(由领事馆通知) 6个月 -

附 加 文 件 :

* 持外国护照办理电子签证者,而不是香港居民,可豁免提交香港身分证副本

上列收费已包括办理签证之费用及本公司代办有关申请所征收之手续费

一般旅游签证 (非电子签证可代办之证件)
包括香港DI、澳门特区护照、澳门特区旅行证、中国护照(持有HKID)等
 

客人须提交之文件:
1) 必须提交同行者之护照副本、签证副本及关系证明副本 ( 如结婚证书、出世纸…)
2) 填写签证表格(1419)及 (956A)
3) 及以下之文件:
《雇主》 公司商业登记证副本、公司放假信、近三个月个人经济证明副本、税单及入息证明副本
《雇员》 公司放假信、近三个月个人经济证明副本、税单及入息证明副本
《公务员》 放假纸、近三个月个人经济证明副本、税单及入息证明副本
《主妇、退休人士》 近三个月经济证明副本、结婚证书副本、配偶税单及入息证明副本、子女出世纸副本、与配偶一同旅游离境香港,护照内之离境印
《学生》 学生证副本、出世纸副本、近三个月父母之经济证明副本、父母税单及入息证明副本、由父母代为签署之申请表格。十八岁以下不与父和母同行之儿童,须提供由不同行父母之同意书(内容需注明儿童随何人前往澳洲及提交不随行之父母护照正本)。 

《海外雇佣》
1. 填写签证表格(1400) & (956A)
2. 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之香港工作签证
3. 雇佣合约正本及副本
4. 雇主护照副本及香港身份证副本
5. 雇主澳洲签证副本
6. 雇主近三个月经济证明副本
7. 团费之收据副本 / 机票确认书
8. 雇主埴写之承诺书并签署(EMPLOYER'S UNDERTAKING)& (ADDITIONAL INFORMATION) 
9. 雇佣填写之#1153 表格



一般旅游签证 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人(办理电子签证除外),必须提供香港身分证副本,并须于香港/澳门居住及工作/就读,方可接受办理
2) 持中国护照之申请人需提交通行证副本及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之香港工作签证副本
3) 70岁或以上之申请人须额外提交一份由澳洲领事馆指定医生之验身报告及须要购买旅游保险(须包门诊)(办理电子签证除外)



电子签证 ( ETA ) 手续适用于下列国家之护照持有人 :
# Andorra 安道尔 #Latvia 拉脱维亚 # Austria 奥地利 #Lithuania 立陶宛 # Belgium 比利时 Malaysia 马来西亚 BNO 英国国民(海外)护照 #Malta 马尔他 Brunei 汶莱 #Monaco 摩纳哥 #Buglaria 保加利亚 #Netherlands 荷兰 Canada 加拿大 #Norway 挪威 #Cyprus 塞浦路斯 SAR(HK) 香港特区护照 #Czech Republic 捷克 #Poland 波兰 #Denmark 丹麦 #Portugal 葡萄牙 #Estonia 爱沙尼亚 #Romania 罗马尼亚 #Finland 芬兰 #San Marino 圣马利诺 #France 法国 #Slovakia 斯洛伐克 #Germany 德国 #Slovenia 斯洛凡利亚 #Greece 希腊 Singapore 新加坡 #Hungary 匈牙利 South Korea 南韩 #Iceland 冰岛 #Spain 西班牙 #Ireland 爱尔兰 #Sweden 瑞典 #Italy 意大利 #Switzerland 瑞士 Japan 日本 #United Kingdom 英国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U.S.A. 美国 #Luxembourg 卢森堡 #Vatican City 梵谛冈

注意事项
※ 基本上申办电子签证可立即处理,但由于申请人个别原因 (Refer to Consulate),可能延至第2至3个工作天才通知获批与否;同时亦有可能按照一般旅游签证办理,须时可能2至3个星期;因此,请客人尽早办理签证。
※ 持外国护照办理电子签证者,而不是香港居民,可豁免提交香港身分证副本
※ 申请人亦可透过互联网自行办理 电子签证 (BNO除外)
网址: http://www.eta.immi.gov.au/ 费用AUD20 (以Credit Card缴付)
※※以上 (#) 之欧洲国家护照,透过互联网办理 “eVistor Visa” = ETA
网址: www.immi.gov.au  费用全免(须自行办理)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下 列 国 家 之 护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澳 洲 可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New Zealand 纽 西 兰 
 

备注:
1.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用,签证费用及所需资料均以领事馆公布为准。
2. 证件递交领事馆期间,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证件服务,敬请留意。
3. 委托本公司办理签证,如被拒绝签发,所有费用不获退回。
4. 旅游证件内须留有‘两版全新空白内页’以供领事馆黏贴签证标签及当地移民局作入境纪录盖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