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 Shinn Holidays Limited

VISA

Singapore

下列資料由新加坡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國 家 : 新加坡
生 效 日 期 : 2014-01-29
電 話 號 碼 : 2527 2212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夏 愨 道 18 號 , 海 富 中 心 1 期 901 室
辦 公 時 間 : 星期一至五,09:30 - 12:30 , 14:00 - 17:30
證件類別 是否須辦簽證 簽證表格 近照 身份證 工作天 證件所需有效期 可停留期限
香港特區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 30日
葡國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 30日
香港 D.I. 須自行辦理 2 2 正副本 3 6個月 14日
中國護照 須自行辦理 2 2 正副本 3 6個月 14日
澳門特區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 30日
澳門特區旅行証 須自行辦理 2 2 正副本 3 6個月 14日
BNO 不須 - - - - 6個月 30日

附 加 文 件 :
客 人 要 親 自 前 往 領 事 館 辦 理 簽 証 , 詳 細 資 料 如 下 :
1.      (FORM 14A)申請表格兩份
2.      護照正本及副本 (有效期必須超過六個月)
3.      香港D.I. - 香港身份證正本及副本
      澳門特區旅行證 - 澳門身份證正本及副本
         中國護照 - 一份有效香港居留印的副本、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通行証或港澳通行証正本及副本
4.      兩吋白底彩色近照    
5.      在職人士 - 公司放假信
已婚人士 - 結婚証書正及副本,丈夫香港身分證正及副本,丈夫之工作証明
離婚人士 - 離婚証書正及副本, 經濟証明正及副本
6.      行程表 (如報團收據)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新 加 坡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Australia 澳洲 Austria 奧地利 Belgium 比利時 Brunei 汶萊 Canada 加拿大 Denmark 丹麥 Finland 芬蘭 France 法國 Germany 德國 Iceland 冰島 Indonesia 印尼 Italy 意大利 Japan 日本 Korea 南韓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uxembourg 盧森堡 Mauritius 毛里求斯 Netherlands 荷蘭 Norway 挪威 New Zealand 紐西蘭 Portugal 葡萄牙 Philippine 菲律賓 Sierra Leone 塞拉里昂 Solomon Islands 聖馬利諾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Switzerland 瑞士 Taiwan (MFA) 台灣 (台灣簽發) Thailand 泰國 United Kingdom 英國 U.S.A. 美國 Venezuela 委內瑞拉

 

備註:
1.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用,簽證費用及所需資料均以領事館公佈為準。
2. 旅遊證件內須留有『兩版全新空白內頁』以供領事館黏貼簽證標籤及當地移民局作入境紀錄蓋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