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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

韩国

下列资料南韩驻香港领事馆提供
国 家 : 韩国
生 效 日 期 : 2014-01-27
电 话 号 码 : 2528 3666
地 址 : 香 港 中 环 夏 悫 道 16 号 , 远 东 金 融 中 心 5 楼
办 公 时 间 : 0930-1200 / 1400-1600 (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
证件类别 是否须办签证 签证表格 近照 身份证 工作天 证件所需有效期 可停留期限
BNO 不须 - - - - 6个月 -
香港D.I. 1 1 副本 10 6个月 30日
香港特区护照 不须 - - - - 6个月 -
葡国护照 不须 - - - - 6个月 -
中国护照 1 1 副本 10 6个月 15日
印尼护照* 1 1 副本 10 6个月 15日
澳门特区护照 不须 - - - - 6个月 -
澳门特区旅行证 1 1 副本 10 6个月 15日
菲律宾护照* 1 1 副本 10 6个月 15日

附 加 文 件 :

办 理 签 证 人 士 须 提 交 以 下 附 加 文 件 :
  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之文件:
1. 同行人之证件副本及关系证明正本
2. 经济证明正本
   (须提供近3个月及存款额须保持HKD20,000以上, 不接受突然存款)

《雇 主》公司商业登记证及载有申请人姓名为东主之公司注册文件正本
《雇 员》公司放假信

《主
妇 、 退 休 人 士》结婚证书正本及配偶身分证副本
《学 生》学生手册正本、出世纸正本
《中
国 护 照》持有人除提交以上之文件外,须额外提供已缴交全部团费之收据正本、来港签证正本及港澳通行证正本


《海 外 雇 佣*》
1. 雇佣合约正本
2.
雇主护照正本及身分证副本
3. 同行人之护照副本及关系证明正本
4. 雇主签署之担保信<Guarantee Letter for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5. 雇主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证明(如雇主属家庭主妇身份,则提供丈夫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证明及结婚证书正本)
6. 雇主之银行月结单正本 (
须提供最近3个月及存款额须保持HKD20,000以上, 不接受突然存款)
7. 佣工及同行人之机票确认书
8. 已缴交全部团费之收据正本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下 列 国 家 之 护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南 韩 可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Australia 澳洲 Italy 意大利 Singapore 新加坡 Austria 奥地利 Japan 日本 Surinam 苏里南 Belgium 比利时 Lesotho 赖索托 Spain 西班牙 Canada 加拿大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Switzerland 瑞士 Colombia 哥伦比亚 Luxembourg 卢森堡 Taiwan 台湾 Costa Rica 哥斯达黎加 Malaysia 马来西亚 Tunisia 突尼西亚 Denmark 丹麦 Mexico 墨西哥 Thailand 泰国 Dominica 多明尼加 Netherlands 荷兰 United Kingdom 英国 Finland 芬兰 New Zealand 纽西兰 U.S.A. 美国 France 法国 Norway 挪威 Venezuela 委内瑞拉 Germany 德国 Peru 秘鲁 Ireland 爱尔兰 Portugal 葡萄牙

提示:凡持有中国护照人士,可免签证入境济州岛30天(只限直航来回, 不可经南韩其它城市转机或停留),入境时需出示直航来回之机票。

 

备 注:
1.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用,签证费用及所需资料均以领事馆公布为准。
2. 证件递交领事馆期间,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证件服务,敬请留意。
3. 委托本公司办理签证,如被拒绝签发,所有费用不获退回。
4. 旅游证件内须留有‘两版全新空白内页’以供领事馆黏贴签证标签及当地移民局作入境纪录盖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