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丹麥
下列資料由丹麥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
國 家 | : | 丹麥 |
生 效 日 期 | : | 2008-12-16 |
電 話 號 碼 | : | 2827 8101 |
地 址 | : | 香 港 灣 仔 港 灣 道 23 號 , 鷹 君 中 心 2402B 室 |
辦 公 時 間 | : | 1000-1200 |
證件類別 | 是否須辦簽證 | 簽證表格 | 近照 | 身份證 | 工作天 | 證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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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90日 |
香港DI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副本 | 5 | 6個月 | 90日 |
香港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90日 |
葡國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90日 |
中國護照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副本 | 5 | 6個月 | 90日 |
澳門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90日 |
澳門特區旅行證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副本 | 5 | 6個月 | 90日 |
附 加 文 件 | : |
客人須提交之文件 《僱主 , 僱員》 公司放假信正副本、近三個月經濟証明正副本 《主婦、退休人士》 結婚證書正副本、近三個月經濟証明正副本 《學生》 學生証正副本、出世紙正副本、父母護照正副本、近三個月父或母經濟証明正副本,十八歲以下需額外提交父母同意書。 ※ 相片必須白色背景彩色近照 (35mm x 45mm) ※ 旅行社參團証明信(本社收取每封HKD50之手續費) 及團費收據正副本 或 航空公司訂位証明及住宿証明正副本 ※ 旅遊保險單正副本(醫療保障金額最少歐羅三萬元) ※ 中國護照須額外提交香港或澳門居留簽証正副本 |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丹 麥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Andorra 安道爾 Argentina 阿根廷 Australia 澳洲 Austria 奧地利 Belgium 比利時 Brazil 巴西 Canada 加拿大 Costa Rica 哥斯達黎加 Cyprus 塞浦路斯 Czech 捷克 Finland 芬蘭 France 法國 Germany 德國 Greece 希臘 Hungary 匈牙利 Iceland 冰島 Ireland 愛爾蘭 Israel 以色列 Italy 意大利 Korea 南韓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Luxembourg 盧森堡 Malaysia 馬來西亞 Malta 馬爾他 Mexico 墨西哥 Monaco 摩納哥 Netherlands 荷蘭 New Zealand 紐西蘭 Norway 挪威 Poland 波蘭 Portugal 葡萄牙 Singapore 新加坡 Slovak 斯洛伐克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Switzerland 瑞士 United Kingdom 英國 U.S.A. 美國 Japan 日本 Venezuela 委內瑞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