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 Shinn Holidays Limited

VISA

Canada

下列資料由加拿大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國 家 : 加拿大
生 效 日 期 : 2009-07-21
電 話 號 碼 : 2847 7555
地 址 : 香 港 中 環 交 易 廣 場 1 期 , 12 樓
辦 公 時 間 : 星期一至四,08:00-10:00(遞交申請), 13:15-14:00(領取簽証)(逢星期五休息)
證件類別 是否須辦簽證 簽證表格 近照 身份證 工作天 證件所需有效期 可停留期限
中國護照 須自行辦理 1份* 2 副本 5 6個月 -
BNO 不須 - - - - 6個月 90日
香 港 D.I. 須自行辦理 1份* 2 副本 5 6個月 -
香 港 特 區 護 照 不須 - - - - 6個月 90日
葡 國 護 照 不須 - - - - 6個月 90日
澳門特區護照 須自行辦理 1份* 2 副本 5 6個月 -
澳門特區旅行証 須自行辦理 1份* 2 副本 5 6個月 -

附 加 文 件 : 客人須提交之文件
《僱主》 公司商業登記證副本、股東証明副本、近三個月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僱員》 公司放假信、近三個月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公務員》 放假紙、近三個月經濟証明副本、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主婦、退休人士》 個人經濟証明副本、結婚証書副本、配偶稅單或入息証明副本
《學生》 學生手冊副本、出世紙副本、父母稅單副本

注意事項
- 如客人持有美國綠咭(Green Card),亦可豁免簽証進入加拿大
- 如申請人與配偶或十八歲以下子女同時遞交簽証申請,只須填寫一份簽証表格
相片之要求
1.相片大小必須 50 毫米 X 70 毫米
2.面額必須正向見膊頭,頭部大小必須31毫米至36毫米之間
3.臉部要保持正表情,不能皺眉或微笑,且嘴部合攏
4.必須白色背景及6個月內近照
5.未能符合以上條件,領事館並不接受申請

* 簽証表格包括:
- 簽証表格(IMM5257)
- 申請人及配偶之家庭成員表格
- 申請人之教育、就業及居住記錄表格
- 簽署一份由領事館發出之聲名書
- 婚姻狀況聲名書 (IMM5409)
- USE OF REPRESENTATIVE (IMM5476)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加 拿 大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Australia 澳 洲 Austria 奧 地 利 Andorra 安 道 爾 Belgium 比 利 時 Brunei 汶 萊 Barbuda 百 慕 達 Bahamas 巴 哈 馬 Botswana 波 扎 那 Barbados 巴 巴 多 斯 Costa Rica 哥 斯 達 黎 加 Cyprus 塞 浦 路 斯 Denmark 丹 麥 Finland 芬 蘭 France 法 國 Germany 德 國 Greece 希 臘 Iceland 冰 島 Ireland 愛 爾 蘭 Italy 意 大 利 Japan 日 本 Korea 南 韓 Liechtenstein 列 支 敦 士 登 Luxembourg 盧 森 堡 Malta 馬 耳 他 Mexico 墨 西 哥 Monaco 摩 納 哥 Namibia 納 米 比 亞 Netherlands 荷 蘭 Norway 挪 威 New Zealand 紐 西 蘭 Papa New Guinea 新 幾 內 亞 Portugal 葡 萄 牙 San Marino 聖 馬 利 諾 Singapore 新 加 坡 Saudi Arabia 沙 地 阿 拉 伯 Solomon Islands 所 羅 門 群 島 Slovenia 斯 洛 文 尼 亞 Spain 西 班 牙 Sweden 瑞 典 Switzerland 瑞 士 United Kingdom 英 國 U.S.A. 美 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