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加拿大
下列资料由加拿大驻香港领事馆提供 |
国 家 | : | 加拿大 |
生 效 日 期 | : | 2009-07-21 |
电 话 号 码 | : | 2847 7555 |
地 址 | : | 香 港 中 环 交 易 广 场 1 期 , 12 楼 |
办 公 时 间 | : | 星期一至四,08:00-10:00(递交申请), 13:15-14:00(领取签证)(逢星期五休息) |
证件类别 | 是否须办签证 | 签证表格 | 近照 | 身份证 | 工作天 | 证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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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护照 | 须自行办理 | 1份* | 2 | 副本 | 5 | 6个月 | - |
BNO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90日 |
香 港 D.I. | 须自行办理 | 1份* | 2 | 副本 | 5 | 6个月 | - |
香 港 特 区 护 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90日 |
葡 国 护 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90日 |
澳门特区护照 | 须自行办理 | 1份* | 2 | 副本 | 5 | 6个月 | - |
澳门特区旅行证 | 须自行办理 | 1份* | 2 | 副本 | 5 | 6个月 | - |
附 加 文 件 | : |
客人须提交之文件 《雇主》 公司商业登记证副本、股东证明副本、近三个月个人经济证明副本、税单或入息证明副本。 《雇员》 公司放假信、近三个月经济证明副本、税单或入息证明副本 《公务员》 放假纸、近三个月经济证明副本、税单或入息证明副本 《主妇、退休人士》 个人经济证明副本、结婚证书副本、配偶税单或入息证明副本 《学生》 学生手册副本、出世纸副本、父母税单副本 注意事项 - 如客人持有美国绿咭(Green Card),亦可豁免签证进入加拿大 - 如申请人与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同时递交签证申请,只须填写一份签证表格 相片之要求 1.相片大小必须 50 毫米 X 70 毫米 2.面额必须正向见膊头,头部大小必须31毫米至36毫米之间 3.脸部要保持正表情,不能皱眉或微笑,且嘴部合拢 4.必须白色背景及6个月内近照 5.未能符合以上条件,领事馆并不接受申请 * 签证表格包括: - 签证表格(IMM5257) - 申请人及配偶之家庭成员表格 - 申请人之教育、就业及居住记录表格 - 签署一份由领事馆发出之声名书 - 婚姻状况声名书 (IMM5409) - USE OF REPRESENTATIVE (IMM5476) |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 |
下 列 国 家 之 护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加 拿 大 可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