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 Shinn Holidays Limited

VISA

Philippines

下列資料由菲律賓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國 家 : 菲律賓
生 效 日 期 : 2014-01-29
電 話 號 碼 : 2823 8500
地 址 : 香 港 金 鐘 道 95 號, 統 一 中 心 14 樓
辦 公 時 間 : 星期一至四,(入証) 0900-1200 / (出証) 1500-1600
證件類別 是否須辦簽證 簽證表格 近照 身份證 工作天 證件所需有效期 可停留期限
香港D.I. 1 1 副本 4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21日
BNO 不須 - - - -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7日
香港特區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14日
葡國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7日
中國護照 1 1 副本 4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21日
澳門特區護照 不須 - - - -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7日
澳門特區旅行証 1 1 副本 4 6個月(離開菲律賓境日計起) 21日

附 加 文 件 :

持 香 港 D.I.、中 國 護 照 及 澳 門 特 區 旅 行 證 人 士 須 提 交 以 下 附 加 文 件 (須辦理約見簽証):
1. 在職人士 - 公司放假信

2. 家庭主婦 – 結婚証書正本 (必須英文版本)
3. 個人經濟証明正本 - 近兩個月之存款結餘不少於港幣一萬元
※ 將會於團隊出發前一星期通知客人前往菲律賓領事館辦理約見
※ 年滿65歲或以上須提交健康証明信(任何一位在港註冊西醫)及醫生咭片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1)
15 歲 以 下 之 小 童 一 定 要 與 父 或 母 同 行 , 出 發 時 帶 備 出 世 紙 正 本 , 否 則 , 於 出 發 前 必 須 辦 妥 下 列 手 續 :
   一 . 小 童 之 父 或 母 親 須 前 往 菲 律 賓 領 事 館 提 交 申 請 表 格
   二 . 遞 交 申 請 表 格 時 必 須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
       1. 小 童 之 出 世 紙 正 副 本
       2. 父 或 母 親 書 寫 授 權 書 ( 內 容 須 清 楚 列 明 該 小 童 將 由 何 人 陪 同 前 往 菲 律 賓 )
       3. 小 童 之 及 同 行 人 護 照 副 本 ( 印 有 個 人 資 料 之 內 頁 及 必 須 清 析 )
       4. 小 童 之 近 照 一 式 兩 張
       5. 申 請 時 須 繳 交 費 用 約 HKD$212.5- 並 須 於 入 境 時 再 繳 交 費 用 約 $3120 披 索
       6. 需時約3 個工作天

(2) 1 5 歲 以 下 並 於 中 國 出 生 之 小 童 於 出 發 時 不 能 提 供 英 文 出 世 紙 , 為 免 被 拒 登 機 或 入 境 , 於 出 發 前 必 須 辦 妥 下 列 手 續 : 
      * 通知小童及其父母前往政務處辦理一份英文內容之宣誓紙,宣誓之內容必須清楚列明小童、其父母之姓名及關係。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菲 律 賓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Australia 澳洲 Portugal 葡萄牙 Austria 奧地利 Singapore 新加坡 Belgium 比利時 Sweden 瑞典 Belize 伯利玆 Switzerland 瑞士 Bolivia 波利維亞 Surinam 蘇里南 Brazil 巴西 Thailand 泰國 Burma 緬甸 Trinidad & Tobago 千里達 Canada 加拿大 Tunisia 突尼西亞 Chile 智利 United Kingdom 英國 Costa Rica 哥斯達黎加 U.S.A. 美國 Denmark 丹麥 Venezuela 委內瑞拉 Ecuador 厄瓜多爾 Finland 芬蘭 France 法國 Fuji 斐濟 Germany 德國 Greece 希臘 Guatemala 危地馬拉 Indonesia 印尼 Iceland 冰島 Israel 以色列 Italy 意大利 Jamaica 牙買加 Japan 日本 Korea 南韓 Malaysia 馬來西亞 Mauritius 毛里求斯 Mexico 墨西哥 Nepal 尼泊爾 Netherlands 荷蘭 Norway 挪威 New Zealand 紐西蘭

 

備註:
1.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用,簽證費用及所需資料均以領事館公佈為準。
2. 證件遞交領事館期間,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證件服務,敬請留意。
3. 委託本公司辦理簽證,如被拒絕簽發,所有費用不獲退回。
4. 旅遊證件內須留有『兩版全新空白內頁』以供領事館黏貼簽證標籤及當地移民局作入境紀錄蓋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