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菲律宾
下列资料由菲律宾驻香港领事馆提供 |
国 家 | : | 菲律宾 |
生 效 日 期 | : | 2014-01-29 |
电 话 号 码 | : | 2823 8500 |
地 址 | : | 香 港 金 钟 道 95 号, 统 一 中 心 14 楼 |
办 公 时 间 | : | 星期一至四,(入证) 0900-1200 / (出证) 1500-1600 |
证件类别 | 是否须办签证 | 签证表格 | 近照 | 身份证 | 工作天 | 证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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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D.I. | 须 | 1 | 1 | 副本 | 4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21日 |
BNO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7日 |
香港特区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14日 |
葡国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7日 |
中国护照 | 须 | 1 | 1 | 副本 | 4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21日 |
澳门特区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7日 |
澳门特区旅行证 | 须 | 1 | 1 | 副本 | 4 | 6个月(离开菲律宾境日计起) | 21日 |
附 加 文 件 | : |
持 香 港 D.I.、中 国 护 照 及 澳 门 特 区 旅 行 证 人 士 须 提 交 以 下 附 加 文 件 (须办理约见签证): 2. 家庭主妇 – 结婚证书正本 (必须英文版本)
3. 个人经济证明正本 - 近两个月之存款结余不少于港币一万元
※ 将会于团队出发前一星期通知客人前往菲律宾领事馆办理约见 ※ 年满65岁或以上须提交健康证明信(任何一位在港注册西医)及医生咭片 特 别 注 意 事 项 : (1) 15 岁 以 下 之 小 童 一 定 要 与 父 或 母 同 行 , 出 发 时 带 备 出 世 纸 正 本 , 否 则 , 于 出 发 前 必 须 办 妥 下 列 手 续 : 一 . 小 童 之 父 或 母 亲 须 前 往 菲 律 宾 领 事 馆 提 交 申 请 表 格 二 . 递 交 申 请 表 格 时 必 须 提 供 下 列 文 件 : 1. 小 童 之 出 世 纸 正 副 本 2. 父 或 母 亲 书 写 授 权 书 ( 内 容 须 清 楚 列 明 该 小 童 将 由 何 人 陪 同 前 往 菲 律 宾 ) 3. 小 童 之 及 同 行 人 护 照 副 本 ( 印 有 个 人 资 料 之 内 页 及 必 须 清 析 ) 4. 小 童 之 近 照 一 式 两 张 5. 申 请 时 须 缴 交 费 用 约 HKD$212.5- 并 须 于 入 境 时 再 缴 交 费 用 约 $3120 披 索 6. 需时约3 个工作天 (2) 1 5 岁 以 下 并 于 中 国 出 生 之 小 童 于 出 发 时 不 能 提 供 英 文 出 世 纸 , 为 免 被 拒 登 机 或 入 境 , 于 出 发 前 必 须 办 妥 下 列 手 续 : * 通知小童及其父母前往政务处办理一份英文内容之宣誓纸,宣誓之内容必须清楚列明小童、其父母之姓名及关系。 |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 |
下 列 国 家 之 护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菲 律 宾 可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备注:
1.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用,签证费用及所需资料均以领事馆公布为准。
2. 证件递交领事馆期间,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证件服务,敬请留意。
3. 委托本公司办理签证,如被拒绝签发,所有费用不获退回。
4. 旅游证件内须留有‘两版全新空白内页’以供领事馆黏贴签证标签及当地移民局作入境纪录盖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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