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日本
下列資料由日本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
國 家 | : | 日本 |
生 效 日 期 | : | 2014-01-28 |
電 話 號 碼 | : | 2522 1184 |
地 址 | : | 香 港 中 環 交 易 廣 場 1 期 46 樓 |
辦 公 時 間 | : | 0915-1200 / 1330-1645 (星期一至五) |
證件類別 | 是否須辦簽證 | 簽證表格 | 近照 | 身份證 | 工作天 | 證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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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3個月 |
香港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3個月 |
印尼護照 | 須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3個月 |
馬來西亞護照* | 須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3個月 |
葡國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3個月 |
菲律賓護照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3個月 |
泰國護照**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3個月 |
澳門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3個月 |
香港 D.I.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 |
澳門特區旅行證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 |
印尼護照(傭工) | 須自行辦理 | 1 | 1 # | 副本^ | 5 | 6個月 | - |
附 加 文 件 | : |
* 如持有電腦晶片之馬來西亞電子護照,可免簽証入境日本旅遊90日
**如持有電腦晶片之泰國電子護照,可免簽証入境日本旅遊15日
(查看電子護照樣本之網址: http://www.mofa.go.jp/press/release/press6e_000127.html)
# 相片為2吋 X 2吋白底彩照
^ 身分證副本必須底、面影印
辦理簽證人士須提交以下附加文件: 《僱主、僱員、主婦、退休人士、公務員》 - 近三個月內之※個人經濟証明副本 (必須達五位數字或以上) - 如使用配偶之經濟証明,請出示結婚証明書副本 《學生》 - 學生手冊或學生證 (必須顯示有效年份及底、面影印)、出世紙副本 ※ 個人經濟証明只接受下列其中一項 : (客人必須提供經濟証明正本作核對): 1. 銀行存摺 2. 定期存款單 3. 銀行月結單 《海外僱傭》(泰國、印尼及菲律賓) 須自行辦理及根據下列資料提交文件:
1. 僱傭合約正本及副本 2. 僱主擔保信 (內容必須提及僱傭前往日本之實際目的、在日之一切旅費及行為均由僱主負 責、同行人之姓名、國籍、出生日期及關係) 3. 僱主之護照及簽証副本 4. 參團全數收據之正本及副本 (必須有顯示同行人之姓名) # 如申請人屬主婦身份,請按照申領一般旅遊簽証之手續提交文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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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日 本 國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備註:
1.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用,簽證費用及所需資料均以領事館公佈為準。
2. 證件遞交領事館期間,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證件服務,敬請留意。
3. 委託本公司辦理簽證,如被拒絕簽發,所有費用不獲退回。
4. 旅遊證件內須留有『兩版全新空白內頁』以供領事館黏貼簽證標籤及當地移民局作入境紀錄蓋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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