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Korea
下列資料南韓駐香港領事館提供 |
國 家 | : | 韓國 |
生 效 日 期 | : | 2014-01-27 |
電 話 號 碼 | : | 2528 3666 |
地 址 | : | 香 港 中 環 夏 愨 道 16 號 , 遠 東 金 融 中 心 5 樓 |
辦 公 時 間 | : | 0930-1200 / 1400-1600 (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 |
證件類別 | 是否須辦簽證 | 簽證表格 | 近照 | 身份證 | 工作天 | 證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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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 |
香港D.I. | 須 | 1 | 1 | 副本 | 10 | 6個月 | 30日 |
香港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 |
葡國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 |
中國護照 | 須 | 1 | 1 | 副本 | 10 | 6個月 | 15日 |
印尼護照* | 須 | 1 | 1 | 副本 | 10 | 6個月 | 15日 |
澳門特區護照 | 不須 | - | - | - | - | 6個月 | - |
澳門特區旅行証 | 須 | 1 | 1 | 副本 | 10 | 6個月 | 15日 |
菲律賓護照* | 須 | 1 | 1 | 副本 | 10 | 6個月 | 15日 |
附 加 文 件 | : |
辦 理 簽 證 人 士 須 提 交 以 下 附 加 文 件 : 《海 外 僱 傭*》 1. 僱傭合約正本 2. 僱主護照正本及身分證副本 3. 同行人之護照副本及關係証明正本 4. 僱主簽署之擔保信<Guarantee Letter for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5. 僱主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証明(如僱主屬家庭主婦身份,則提供丈夫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証明及結婚証書正本) 6. 僱主之銀行月結單正本 (須提供最近3個月及存款額須保持HKD20,000以上, 不接受突然存款) 7. 傭工及同行人之機票確認書 8. 已繳交全部團費之收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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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 |
下 列 國 家 之 護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南 韓 可 豁 免 入 境 簽 證 : 提示:凡持有中國護照人士,可免簽証入境濟州島30天(只限直航來回, 不可經南韓其它城市轉機或停留),入境時需出示直航來回之機票。
備 註:
1.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用,簽證費用及所需資料均以領事館公佈為準。
2. 證件遞交領事館期間,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證件服務,敬請留意。
3. 委託本公司辦理簽證,如被拒絕簽發,所有費用不獲退回。
4. 旅遊證件內須留有『兩版全新空白內頁』以供領事館黏貼簽證標籤及當地移民局作入境紀錄蓋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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