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韩国
下列资料南韩驻香港领事馆提供 |
国 家 | : | 韩国 |
生 效 日 期 | : | 2014-01-27 |
电 话 号 码 | : | 2528 3666 |
地 址 | : | 香 港 中 环 夏 悫 道 16 号 , 远 东 金 融 中 心 5 楼 |
办 公 时 间 | : | 0930-1200 / 1400-1600 (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 |
证件类别 | 是否须办签证 | 签证表格 | 近照 | 身份证 | 工作天 | 证件所需有效期 | 可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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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O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 |
香港D.I. | 须 | 1 | 1 | 副本 | 10 | 6个月 | 30日 |
香港特区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 |
葡国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 |
中国护照 | 须 | 1 | 1 | 副本 | 10 | 6个月 | 15日 |
印尼护照* | 须 | 1 | 1 | 副本 | 10 | 6个月 | 15日 |
澳门特区护照 | 不须 | - | - | - | - | 6个月 | - |
澳门特区旅行证 | 须 | 1 | 1 | 副本 | 10 | 6个月 | 15日 |
菲律宾护照* | 须 | 1 | 1 | 副本 | 10 | 6个月 | 15日 |
附 加 文 件 | : |
办 理 签 证 人 士 须 提 交 以 下 附 加 文 件 : 《海 外 雇 佣*》 1. 雇佣合约正本 2. 雇主护照正本及身分证副本 3. 同行人之护照副本及关系证明正本 4. 雇主签署之担保信<Guarantee Letter for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5. 雇主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证明(如雇主属家庭主妇身份,则提供丈夫之公司放假信及工作证明及结婚证书正本) 6. 雇主之银行月结单正本 (须提供最近3个月及存款额须保持HKD20,000以上, 不接受突然存款) 7. 佣工及同行人之机票确认书 8. 已缴交全部团费之收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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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 |
下 列 国 家 之 护 照 持 有 人 前 往 南 韩 可 豁 免 入 境 签 证 : 提示:凡持有中国护照人士,可免签证入境济州岛30天(只限直航来回, 不可经南韩其它城市转机或停留),入境时需出示直航来回之机票。
备 注:
1.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用,签证费用及所需资料均以领事馆公布为准。
2. 证件递交领事馆期间,一概不能安排提早取回证件服务,敬请留意。
3. 委托本公司办理签证,如被拒绝签发,所有费用不获退回。
4. 旅游证件内须留有‘两版全新空白内页’以供领事馆黏贴签证标签及当地移民局作入境纪录盖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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